辽宁省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3日 责任编辑:省统计局网站管理 来源:辽宁省统计局

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我省社会发展与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为省委省政府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发展妇女儿童的基本情况、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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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报表制度是全省统计报表制度的组成部分,是辽宁省统计局对各市统计局和全省文化、教育、卫生、劳动、组织、民政、环保等三十多个部门的综合要求,各市统计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应按照省统计局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数据来源,按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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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制度为年度报表,由各市统计局和省直各有关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在对数据审核无误后,按报表规定时间以电子邮件和纸介质报表形式报送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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