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运输邮电业统计报表制度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4日 责任编辑:省统计局网站管理 来源:辽宁省统计局

(一)为了解全交通运输邮电软件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以及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以及进行经济管理与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

(二)本综合报表制度是辽宁省统计调查的一部分,是统计局对各市统计局和省(中)直有关部门的综合要求。各市、各部门应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口径、综合范围和填报目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

(三)运输邮电软件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包括由省(中)直各运输邮电软件部门、公安厅以及各市统计局报送的报表。

?

(四)运输邮电软件业综合统计年报的范围为铁路、公路、水路、港口、民航、管道运输及邮电通信运营企业。

?

(五)本制度中有关铁路、公路、水路、港口、民航及管道运输业务报表,由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全民用车辆拥有量年报,由公安厅和各市统计局报送;公路、水路、港口能源消费报表由各市统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与报送,省交通厅负责向同级统计局提供调查所需的营业性运输车辆数和水路运输企业名录等有关数据。

附件

版权所有:辽宁省统计局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1006546号-2 统计违法举报电话:024-86892042
网站标识码:210000005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