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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统计局调查队关于开展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 责任编辑:佟轶博 来源:辽宁省统计局

  根据《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辽宁省统计局调查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复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23 6 14 900-16:00

  二、复审地点

  家文化酒店二楼5号会议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东路4号)。

  三、参加复审人员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请携带学信网学籍查询证明打印件或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

  3.《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铁民、李雅楠

  联系电话:1580400659515804006960

  酒店电话:024-85728888

  辽宁省统计局调查队

   2023 6 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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