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统计局关于废止《辽宁省统计从业 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和《辽宁省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9日 责任编辑:省统计局网站管理3 来源:辽宁省统计局

辽统字〔202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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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统计局,沈抚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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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35号)有关规定,经2022617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决定废止《辽宁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和《辽宁省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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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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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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