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推动我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现就近期查处的一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临翔区“两违”大队大队长唐永波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2004年4月,唐永波以个人名义登记注册临翔区桃林寨饭庄开展餐饮业经营活动至2007年,2010年2月,唐永波将桃林寨饭庄办理注销登记;2011年3月,唐永波以个人名义登记注册临翔区衡昌塑料管材厂并参与管材销售经营活动,2017年9月,唐永波将衡昌塑料管材厂办理注销登记;2014年9月,唐永波参与注册登记成立临沧金辉商贸有限公司,并占有公司股权至2019年5月。2022年6月,唐永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保持警醒,严格遵规守纪,明晰界限、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扛稳抓牢政治责任,积极运用典型案例,推进以案促改,督促各地区、行业单位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为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