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临翔区纪委区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2起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苏其华,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银盘山党支部党员,2022年7月14日20∶41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俸 超,预备党员,临翔区凤翔街道石房村细嘎组组长,2022年7月21日22∶5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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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7日